海南所得税优惠政策你了解多少?(海南封关优惠)
企业所得税
1、鼓励类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内容: 鼓励类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企业类型: 鼓励类产业企业适用条件: ①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②实质性运营条件说明: 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鼓励类产业目前为目录管理,包含国家公布的内资鼓励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针对外商投资的鼓励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及海南自己发布的鼓励目录-《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
如何享受: 预缴享受、资料留存备查
注:只要是设立在海南的企业,主营业务为目前各级公布的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任意一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60%,就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此前国家税收政策中,仅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等有15%的税率优惠,海南15%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更广、辐射行业及企业更普遍。
2、三大产业境外投资免税政策优惠内容: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2025 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类型: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行业企业适用条件:①境外分支机构 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20% ③在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④ODI正规投资出去。
3、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摊销政策优惠内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不超过500万)、加速折旧/摊销(超过500万)适用条件:①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②单位价值标准500万元③不包含房屋、建筑物
个人所得税
优惠内容: 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超过15%予以免征
人才类型: 高端人才、紧缺人才适用条件:①劳动关系需在海南②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期限超过1年③在海南缴纳社保超过6个月④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⑤在海南做了人才认定。
条件说明: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如何享受: 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
一般内陆普遍采用“7档超额累进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而海南则简化为3档,条件是只要在海南居住满183天的个人,收入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内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差不多和香港一样的优惠,对于高薪人才是实实在在地真金白银诱惑!以一个200万年薪的高管为例,在不考虑其他扣除因素的情况下,个税约为69万,税负接近35%,如果适用海南的人才政策,个税约为29万,降幅明显,达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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