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双十五政策如何享受?(海南实质性运营政策)
海南自贸港15%税收优惠政策来源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年6月1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提出,海南是我国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
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进行全岛封关运作(2025年正式封关)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规划、《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文件的规定,明确了封关前的双15%所得税优惠—即人才个人所得税高15%和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政策。
这是海南自贸港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有效吸引了市场主体和人才集聚到海南。
15%企业所得税政策:
按照《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的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15%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规划,《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的规定,明确了封关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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