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出现专利恢复?专利恢复应该做哪些程序?办理专利恢复手续的费用是多少?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
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 2 个月内,zui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
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 2 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
请求恢复权利。
优先权要求在国际阶段视为未提出并经国际局公布该信息,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办理进入中国
国家阶段手续时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优先权要求。
当事人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已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程序。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
做出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恢复有关程序的手续。自请求中止之日起 1
年内,有关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的纠纷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中止有关程序的,请求人应当在该期
限内请求延长中止。期满未请求延长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办理恢复可向专利局提交恢复请求,官费为 1000 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