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LFGB和法国DGCCRF都是参考欧盟(EC) No1935/2004的食品级的标准进行要求的。对于塑胶材料来说EN10/2011也同样使用于德国LFGB和法国DGCCRF的要求。
欧盟食品级法规1935/2004/EC
一、框架法规:1935/2004/EC
生产操作规程: 2023/2006/EC
对不同材质的管控要求:
再生纤维素薄膜:2007/42/EC
陶瓷:84/500/EEC
修订历程:2005/31/EC
塑料:(EU) NO. 10/2011
修订历程:(EU) NO. 321/2011 ; ((EU) NO. 1282/2011; (EU) NO. 1183/2012;(EU) NO. 202/2014; (EU) NO. 865/2014; (EU) NO. 174/2015。
橡胶:93/11/EEC;
活性和智能材料:(EU) NO. 450/2009。
修订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的迁移测试结果判定。对于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塑料制品,重复三次迁移测试,以第三次的测试结果进行判定,要求三次迁移测试的数值必须呈现递减趋势,即第二次迁移测试结果要低于次,第三次迁移测试结果要低于第二次。
关于欧盟允许使用物质的授权及清单,法规规定:希望增加到许用目录中的新物质要按规定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经欧盟食品安全局评估后,由欧盟委员会授权批准。对于各成员国采取国内措施的授权问题,该法规第6条规定,当各类材料和制品的特定措施还没有制定时,允许维持和采用各成员国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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