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哪三大企业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三大产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政策内容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政策执行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享受优惠主体
1.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企业;
2.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现代服务企业;
3.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
(四)享受减免条件
1.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包括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2.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五)新增投资的方式
1.在境外新设分支机构;
2.境外投资新设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