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属于文化内容领域,又隶属于网络出版物。此前,我国网络游戏的监管之前是文旅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工信部多个部门共同监管的状态,在这之前的网络游戏出版的管理,主要依据的是2010年专门针对游戏产业的部门规章《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2019年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公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2号),正式废止《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
2019年5月14日文旅部办公厅“办市场发[2019]81号”文件中通知到: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各省(区、市)不再审批核发涉及“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等经营范围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废止、文化和旅游部不再承担网络游戏行业管理职责,并不意味着国家放松对当前时期网络游戏的监管,而是会从更精简高效的角度,完善网络游戏监管机构,出台更规范的政策法规管理办法。
本文将简明快速地和大家分享现阶段网络游戏出版和运营需要的资质和手续,在替代《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新规出台之前,帮助网络游戏企业适应此过渡时期政策法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