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主要用于确认货物在香港境内未经加工或改变来源,保证其享受相关的关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未再加工证明,其实也叫做“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全称为“香港中检局未再加工证明”,英文名为“certificate ofnon-manipulation”;具体指的是货物于中国出口至世界任何一个国家,但若中途经香港停靠或转运就得必须将在国内检验检疫局(商检局)所申请签发的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A,东盟原产地证FORM E,智利原产地证FORMF等)送往至香港中检公司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以此来证明该批货物出口经香港停靠或转运并未进行加工和改造,继而能够让客户在目的国顺利清关。
据目前为止,凡是货物出口到国外经香港中转或停靠的企业在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问题上直接都是优先找代理办理,因为找代理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手续简单,快速。一般找代理办理未在加工证明只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即可:
1、出口企业于商检局所申请出具的产地证(CO/FORM A/FORM E/FOMR F)正本一份;
2、提单电子档;
3、商业发票盖章电子档;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产地证盖章抬头);
5、报关单电子档
未再加工证明办理的具体流程:
要明确自己公司(出口企业)的货物是否有经过香港停靠或者经香港转运;
如若所出口的货物有经香港停靠或转运,则需提供货物出口的原产地证正本以及相关的辅佐材料并邮寄给我们;
我们收到贵司的资料后进行核实及备好相关辅佐资料,继而递交至香港中检局进行办理;
之后,未再加工证明办理完成,我们取得未再加工证明正本后并邮寄给你们。
那么,办理一份未再加工证明的时间需要多久呢?
通常来说,只要提供的资料齐全,一般只需要2-3个工作日即可取得未再加工证明正本。
未加工证明又称香港中检认证;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或区域性组织达成的协议,国家质检总局授权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中检公司”)对我国经香港转口的出口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在官方声明栏加签“未再加工证明”。
申请企业即可凭借所申请的香港未再加工证明,以便在国际贸易中享受相关的关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香港未再加工证明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情况或违反法规,将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或面临法律责任。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促进香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通过正确的办理流程和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可以顺利获取该证明,促进香港的经济繁荣和贸易便利化。
代办东盟原产地证Form E未再加工证明
代办中智原产地证Form F未再加工证明
代办中巴原产地证Form P未再加工证明
代办中秘原产地证Form R未再加工证明
代办普惠制产地证FormA未再加工证明
代办亚太原产地证Form B未再加工证明
代办中新原产地证Form X 未再加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