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产地证,亦也是CO产地证,即中国出口坦桑尼亚产地证;该产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中国出口坦桑尼亚的货物通常需要通过由我国海关或贸促会所签发的产地证来证明我国出口商所出口的货物的来源地为中国;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的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
目前,办理坦桑尼亚产地证CO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自己办理,另一种是找代理办理,无论哪一种国外均可以使用。
贸易公司如果要自行到海关或贸促会办理原产地证则需要先到机构进行注册备案,如产品是其他公司生产的,则需要生产商到当地的机构进行产品备案后,贸易公司才可自行办理原产地证!
若是委托我司深圳市佰一进出口有限公司代办坦桑尼亚CO产地证只仅需根据提单,箱单,商业发票等资料填写一份产地证格式即可,一个工作日出产地证正本。
注:出口坦桑尼亚所需的产地证应在货物出运前后一周内向产地证签发单位申请,如若出口坦桑尼亚在货物出运后再来申请产地证,若是签发日期迟于出运日期的产地证则会称为后发证。申请后发证时,要求申领单位提供运输单据如提单等的复印件,并提交迟办原因解释。再贸促会审核后,并在产地证的五栏上加盖后发印章(ISSUEDRETROSPECTIVELY)。
原产地证CO可以一正多副,如果做信用证的时候要注意,列单的时候就要选择副本,不然出证后没法修改副本。
每次出货到坦桑尼亚均要办理原产地证,每由于每次次出货的信息均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