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安全鉴定费按建筑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为:
住宅类,砖木结构2.6元/M2、砖混结构3.9元/M2、 钢筋混凝土结构5.2元/M2、
非住宅类,砖木结构3.4元/M2、砖混结构5.1元/M2、钢筋混凝土结构6.8 元/M2。
(二)遇有下列特殊情况,以上述收费标准为基数乘以调整系数收取房屋安全鉴定费,相关调整系数如 下: 1、高温有毒、污染超标的房屋不超过1.8;
2、无房屋资料不超过1.5;
3、加层、改造房屋不超过2.0;
4、定期或成批量例行房屋安全鉴定,不超过0.4;
5、委托方需加急制作鉴定报告的,不超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