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增值税法将增值税纳税人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一、划分标准:
自2018 年5 月 1 日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
(一)年应税销售额一般规定: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未开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1.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二、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况: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提示】非企业性单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三、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时限1.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 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解析】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 1 日或次月 1 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