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两地车牌办理条件:香港内地粤Z车牌境外投资者在广东省内投资,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2辆;累计纳税...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两地车牌办理条件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一、港珠澳大桥两地车牌办理条件
1.香港内地粤Z车牌
境外投资者在广东省内投资,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2辆;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3辆。
2.内地香港FV车牌
广东省内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辆内地经大桥出港商务车指标。已申办其他口岸的内地企业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以下几种情况,也是可以申请港珠澳大桥两地车牌的:
1.投资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香港企业;
2.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累计金额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香港居民;
3.担任全国、广东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香港人士。
对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投资类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按增量指标的申领条件办理。对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的非投资类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或者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的,不予增办。对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而未申领其他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按照新办第1个粤港商务车指标的申领条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