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各地方在积极对接RCEP过程中,有哪些创新举措和成果?
答:RCEP生效实施以来,各地方积极加强政策对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与RCEP成员经贸合作,切实提高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水平,助力企业把握协定机遇,形成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务实举措和创新实践成果。
一是积极对接协定机遇,因地制宜出台务实举措。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不少地方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出台实施RCEP工作方案或行动计划,有些地方还将把握RCEP机遇纳入本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出务实举措,系统推进高质量实施工作,推动更深融入区域大市场。
二是着力提升贸易便利化,畅通区域经贸往来通道。不少地方高标准落实RCEP贸易便利化措施,推进实施快运和易腐货物6小时通关;积极打造线上RCEP智能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广原产地证书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助力企业高效享惠。相关地方开拓和增加面向RCEP成员方向的外贸班轮、空运航线、铁路货运班列和站点,不断提升物流和供应链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口岸通关效率和通行能力。
三是把握利用协定开放政策,促进贸易投资成果落地。各地和广大企业努力利用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开放优惠政策,积极优化区域贸易投资布局,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发展。有的地方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大力发展面向RCEP成员的中间品生产和贸易,取得积极成效。有的地方将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与RCEP政策叠加,加大重点产业靶向招商力度,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落地。
四是以实施好RCEP为契机,打造营商环境。各地严格实施与RCEP强制性义务对应的国内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地方还着力落实好RCEP鼓励性义务,不断提高地方治理能力,吸引产业、资金、人才等集聚,带动本地贸易投资环境显著优化。有的地方积极利用地方特色展洽会、经贸论坛等平台,注重加强与RCEP成员产业合作,推介特色优势产品,开展贸易投资项目对接。
五是加强宣介培训,提升企业利用协定的意识能力。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加强RCEP专题培训和政策宣讲,针对不同行业开展培训,将优惠政策解读贯穿各类企业。有的地方还梳理公布了本地区在RCEP项下优势进出口产品清单,开展RCEP成员关税减让对比和贸易大数据分析,向企业宣讲分析本地优势产品重点出口目的地,助力企业更好开拓RCEP区域市场。
问:商务部下一步如何指导和支持地方、产业和企业用好用足协定政策红利?
答:以RCEP对所有签署国全面生效为契机,我们将继续做好高质量实施RCEP各项工作,引导地方、行业和企业深入对接RCEP机遇,充分享受协定政策红利,发挥协定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持续指导地方、行业、企业实施和利用好协定。指导地方落实好《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把握RCEP渐进开放过程,逐步全面发挥协定的经济效应。加强RCEP专题培训,在前两年已举办13期培训基础上,聚焦石化、机电、轻纺、汽车等具体产业深入开展RCEP稳链固链专题培训。鼓励地方和行业开展更加精细化、更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企业充分理解、用好协定政策红利。
二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协定实施经验复制推广。在前期优化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功能基础上,持续为企业提供RCEP政策咨询和答疑服务。鼓励支持地方因地制宜、以多种形式服务企业,提供自贸协定实施相关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定期跟踪评估协定实施中的问题,梳理各地在对接RCEP、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合作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地的利用RCEP经典案例,不断提升协定利用率和利用水平。
三是推动成员国高水平履约,深入推进RCEP机制建设与合作。与各成员一道,持续推动RCEP关税减让承诺、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承诺落实到位,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规则义务充分履行。推动定期召开RCEP部长级会议、联合委员会等机制性会议,监督推动协定高质量实施,支持成立RCEP秘书机构,加强RCEP经济技术合作。
积极推动成员间产品和服务标准规制的协调对接,务实推进地区合格评定互认合作,为RCEP高质量实施创造更好条件,带动地方和企业更加充分融入RCEP大市场,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