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2 UKCA覆盖的产品范围
注:
1. UKCA标志不能单独用于投放在北爱尔兰市场上的产品,此类产品须CE标志或UK(NI)标志。
2.UKCA覆盖了医疗设备、铁路互通、建筑产品和民用爆炸物(见表2序号19-22),但须受英国官方特殊规则的管制。
英国政府针对大多数产品给予充足的适应期,但仍鼓励企业尽快准备使用UKCA标志。当产品符合以下四点要求:
投放英国(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市场
法例要求须加贴UKCA标志
法规要求公告机构介入
合格评定已由英国公告机构进行,且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尚未将合格评定文件从英国公告机构移交给欧盟认可公告机构
则企业须在2021年1月1日后立用新的UKCA标志。这并不适用于现有库存产品。
04 UKCA标志的使用规则
1. 加贴UKCA标志
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对于大多数产品(受特殊规则约束的产品除外),UKCA标志可加贴在产品的标签或随附文件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大多数情况下,必须将UKCA标志直接永*久加贴到产品上。企业应为此开始做准备。以下一般规则适用:
UKCA标志只能由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法律允许情况下)加贴在产品上
加贴UKCA标志时,制造商对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只能使用UKCA标志来证明产品符合相关英国法律
不得将任何可能会误解UKCA标志含义或形式的标志或标记提供给第三方
不得在产品上加贴影响UKCA标志可见性、易读性或含义的其他标志
除非法例有明确要求,否则不得在产品上加贴UKCA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