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产权结构的区别。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二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从这个角度上看,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与企业是连为一体的,可以看成是一个整体。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完全是属于公司法人所有,不属于股东自然人所有,其公司的资产与股东是分离的。
(2)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Zui主要的区别。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juedui独立的人格。
(3)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公司是股权式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合伙企业与公司在设立方式、运营结构、出资的撤出和转让以及企业的延续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