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公司

2023-11-04 06:00 113.90.1.161 1次
发布企业
深圳星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2
主体名称:
深圳星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GWKM770
报价
请来电询价
所在地
深圳市龙华区
联系电话
18681584221
手机
18681584221
总经理
廖幸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llx941021

产品详细介绍

A顺N以双员关小面下人

在出质应收账款债权本身附带有一定的抵押、质拥或者保证作为担保的情况下,质权人的质权效力可以追及上述担保利益。质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出质应收账款债务人及对应的保证人,或者基于设质的应收账款债权而主张对该债权项下有关抵/质押物优先受偿

(5) 在出质人破产时,对已经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主张行使别除权。

在出质人进入破产程序时,银行质权人可以就已经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主张行使别除权,要求不将该部分财产权利列入破产财产范围。

5、对债务人的法律效力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中,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享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 82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的,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于基础合同当事人双方禁止应收帐款转让的特别约定,我国《合同法》第79条采取了有效主义,认为该特别约定对保理商是有效的,此特别约定并不使供应商与保理商之间的转让无效,保理商的支付请求权将受到债务人以此为抗辩的影响,保理商会而不能实现债权。

《国际保理公约》第 6 条第 1款确认,基础交易合同中规定了限制转让条款,应收账款的转让仍有效。区分善意与恶意,善意要追究出让人的违约责任,但恶意,债务人不提出抗辩亦可。

债务人享有债权抵销权,在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时,若债务人对转让人也享有债权,并目此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有权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权。当然,若收到转让通知后新发生的债务人对转让人的债权,到期日在该应收账款到期日之前,债务人也不能主张抵销权了。

应收账款质拥中对债务人的抗辩效力法律并无规定,一般认为对于在质拥通知前发生的对抗出质人的事由,如债务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履行抗辩权、债务免除或抵销事由等,得对质权人主张抗辩。但质押设定且通知债务人后,质权人未知的抗辩,包括已经存在的和未来发生的,不得成为质权行使的障碍,而债务人在质权设定时已告知质权人的抗辩则不受质权的约束。

6、运行机制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后,受让人能否向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收回账款及收回多少,概与原债权人(转让人)无关,除非发生约定的保理中的商务纠纷及争议;而应收账款质押与应收账款转让有质的差别:质权人行使质权后,若所收账款大于被担保的债权额,须将余额退还给出质人,如有不足,则质权人有权继续向债务人请求偿还不足部分。

7、是否可向应收账款

原债权人追索不同:

应收账款转让后,应由受让人独自承担应收账款不能清偿的风险,亦即受让人对应收账款承担切账担保的责任,这也是保理的功能之一(无追索权),除非另有约定(如回购型或附追索权保理)受让人不得向出让人追索;而应收账款质押重在担保功能,应由出质人自身作为债务人清偿应收账款融资债务,出质人不能清偿造成违约时,质权人方才处分质拥的应收账款,实现质权。

质权人不行使应收账款质拥的质权,仍保有对应收账款债权人(出质人)的请求权,风险分散于出质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两方,相对较小。从这个角度看,前者能为当事人提供直接的现金流,加速资金周转,但其却不具备后者的弹性和灵活性的优点。

8、收益不同

根据风险与收益相一致的原则,应收账款的受让人可能获得的利益通常要高于质权人。前者往往以较低的 “贴现率”受让应收账款,若账款终能够全部回收,其赚取的差价较大,而应收账款质押中质权人贷款之后可能获得的只是利息收入,而不能得到大于债权本息的偿付。

两者的收费情况也不同,保理除收取保理费外,还收取应收账款管理费、发票处理费等。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仅收取融资利息。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其他商务服务
商业保理公司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深圳星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廖幸
注册资本100
主营产品各类金融公司代办。全国基金管理、互联网拍卖、基金销售、商业保理、私募基金、典当行、不良资产处置、证券投资、研究院、国家局集团公司等营业执照。香港企业设立,境内IDO备案,粤港两地车牌,FV,粤Z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寄卖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破产清算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版权代理;科技中介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拆迁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二手车鉴定评估;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简介深圳星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深圳,管理人员从业多年,承接全国基金管理公司、互联网拍卖、转贷、助贷、商业保理、典当行、私募基金、融资租赁、不良资产处置公司等公司注册。各类金融公司代办。全国催收公司、互联网拍卖、基金销售、商业保理、私募基金、典当行、不良资产处置、证券投资、研究院、国家局集团公司等营业执照。香港企业设立,境内IDO备案,粤港两地车牌,FV,粤Z,粤B车牌。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