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认证?
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认证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认证。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
,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认证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活动。
领事认证既是外交领事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认证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