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资金支持包括落户奖励、团队奖励、纳统奖励、培育奖励,其中落户奖励仅面向新注册或新迁入的总部企业;其他奖励满足相应条件的即可享受。落户奖励设定为200-1000万元(金融总部企业落户奖励参照市级落户奖励标准执行),但对于重点引进的特别重大企业,其落户奖励可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另行约定。
团队奖励按照贡献越大、奖励越高原则设置,明确“总部企业上一年度利润总额3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的,给予300万以上3000万元以下经营团队扶持;利润总额30亿元以上的,给予3000万元经营团队支持”。
纳统奖励旨在鼓励总部企业更好发挥资源集聚功能,明确“总部企业上一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增量超过1亿元的,按照上一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增量的1‰,给予Zui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纳入统计核算奖励”。
培育奖励旨在鼓励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获评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1000万元培育支持。
为确保年度奖励资金总量可控,对团队支持和纳统奖励均设置了年度规模上限(分别为5亿元和1.5亿元),超额则按比例调整发放。
2.配套支持。包括用地支持、办公用房、人才住房、赴港上市、发债融资、绿色通道、专项服务等配套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