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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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关于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实施“两证合一”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2019年10月15日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实施“两证合一”,即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同步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
申请入口:对于不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或单一窗口原产地证书综合服务平台向海关备案,具体备案流程如下:
小贴士
企业用于原产地证申请使用的中英文印章,是指印章上有中文名称也有英文名称,英文名称需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信息一致,印章规格:
1.圆形印章,直径不超过4.5厘米
2.长方形印章,长不超过5.5厘米,宽不超过4厘米
3.椭圆形印章,长轴不超过5.5厘米,短轴不超过4.5厘米
企业信息备案变更与备案流程一致,在线上提交变更信息待审核通过后即可。
产品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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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产品预审由货物的生产企业申请,申请企业需对货物提交的预审信息真实性负责,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申请入口:“互联网+海关”或单一窗口原产地证书综合服务平台,具体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