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中国与东盟十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共同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立了全球规模大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成员国涵盖了全球30%的人口、30%的GDP和30%的出口总额。作为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里程碑,RCEP的签署推动了东亚地区的经济合作。
关于关税减让,RCEP的关税承诺表分为两类:统一减让和国别减让。
1、统一减让
适用于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等8个成员国,这些国家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同一产品采用相同的关税规则。
2、国别减让
国别减让模式适用于韩国、日本、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菲律宾和中国,这些国家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同一产品采用不同的关税规则。
而RCEP的降税模式主要包括: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过渡期降为零、部分降税和例外产品。
*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指协定生效后,原产货物立即执行零关税。
*过渡期降为零指原产货物的关税税率在一定的过渡期内逐步削减,终降至零。
*部分降税指原产货物的关税税率有一定程度的削减,但终并不降至零。例外产品指协定生效后,免除任何关税承诺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