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业保理行业过渡期准入工作方案(试行)
近日,腾博国际李先生了解到,深圳商业保理公司新注册开放了审批窗口,很多企业现在也开始注意到了深圳商业保理回公司新设条件,深圳金融办发布了《深圳市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过渡期准入工作方案(试行)》、《深圳市商业保理行业过渡期注册变更事项会商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今天我们大家了解一下深圳商业保理公司注册的要求和流程。
一、深圳商业保理公司实缴资本要求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应当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且应在设立时或设立后/股权变更后三个月内一次性实缴出资。
2、股东入股资金应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3、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一致。
二、发起股东要求
(1)所有股东
1、应当为企业法人,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股东为持股平台的,持股比例不得高于商业保理公司全部股本的20%。
(2)主要股东(持股比例≥30%)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2、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3、财务状况良好,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且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30%。
4、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不得虚假注资、循环注资和抽逃资本,并在商业保理公司章程中载明。
5、所属集团或实际控制人出具承担风险处置和3年内不转让股权的承诺函。
(3)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或持股比例≥50%)
为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大型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等企业法人。
三、高管人员要求
1、拟任董事、监事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拟任法定代表人、gaoji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gaoji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风险控制、合规稽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等。注意高管不得兼任监事。
3、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gaoji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事经济、金融、财会、贸易融资、供应链管理、法律工作累计5年以上或商业保理行业3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
1、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2、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gaoji管理人员,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5、有犯罪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有关部门联合惩戒的。
以上根据腾博国际李先生实际办理经验撰写,详情可点主页添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