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运)单准备:
•托运描述(重量,包裹数量,价值,币种,付款人信息)必须准确,确保各种清关文件的全部信息保持一致。修改过的托运描述需获得海关(重新)核准,将导致严重延误。
•对于手写提(运)单,请确保每份副本足够清晰,易于识别;对于快递自动化(系统)用户,请仔细检查货件的数量、价值,因为有些时候,客户会忘记修改之前的货运记录。
•准确、有效的收货人联系信息,包括分机号码、移动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从而便于目的地口岸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收货人,通知到货信息,可以通过电话检查必要的清关文件。
•邮政编码必须正确,避免因分拣出错而运送至其他地点。
•正确的申报价值,该价值必须与发票金额保持一致,标明币种。不管Zui终(申报)的价值是高还是低,一旦货件到达目的地口岸,修改申报价值将非常困难。
•如您知晓,请填写HS编码,这将避免不必要的检查程序和清关延误。
•如果在一天内托运多件货物,请确保每件包裹附有正确的提(运)单。
•请填写正确的付款人信息及联邦快递账号,以便收取运费和关税。
2.发票准备:
•发票应包括货物的详细描述,价值,数量,单价,总额,币种,原产地,价值建议使用CIF(成本+保险费+运费)。
附:申报价值必须合理(并且是市场价),否则海关会要求收货人或托运人提供价值证明。
•如果托运人销售货物给收货人,请填写订单(P/O)号。
•服装、鞋、手提包、钱包和眼镜,无论申报为样品、正式进口、个人物品或退货,都必须提供品牌信息。
•不同原产地、规格或型号的产品需要在发票上分别注明。
•托运人和收货人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公司名称和地址必须与提(运)单保持一致。
•发票应具有托运人签名或公司签章。
•对于不同的货物请使用正确的量词。
•使用通用的产品描述(如:玩具、上衣、鞋、集成电路)而非内部型号。
•请提供原材料、化学药品、粉末、液体等货物的详细构成和使用说明。
3.特殊要求商品:
以下产品进口到中国,可能需要特别的许可证或者文件用于清关。
• 木质包装
• 二手机电产品
• 医疗设备
• 动物产品
• 植物产品
• 生物制品
• 化妆品
• 预包装食品
• 药物类
•录像带、电影胶片、音频/视频出版物• 带商业目的的出版物
•机械类或电子类货物
• 电池
• 玩具
• 油漆涂料
•展览及其他临时的进口货物(TIB),需要提供进口押金以作为进口报关用途(联邦只提供BSO–选择清关代理人服务)。
•酒类
4.装箱清单:
•对于MPS(在一个运单下包含多个包裹)或是重量大于100kg的货物,托运人需要提供装箱清单(PL)。
•标题必须为“装箱清单”。托运人不得使用送货单,装运单或其他形式的单据代替装箱清单。
•装箱清单应列明每箱货物逐件货物的描述(必须准确、清晰)、数量、净重和毛重,还应标明货物总净重,毛重和包装方法。如果托运人托运一种以上货物,托运人应提供装箱清单。
•具有相同HS编码的商品应计算或列在一起。
•装箱清单必须包含发货人签名或公司签章。
其他“须知”小贴士:
•对于所有非文件类货物,托运人必须出具提(运)单和发票。
•个人物品。
1) 填写清晰的装箱清单至关重要;应包括清晰的货物描述、数量、品牌、材质和单价以及总价。
2) 发自/寄到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每票个人物品货件,其价值不得超过800元人民币,或单件物品可超过800元人民币;例如,托运鞋、钢笔和衣服,其总价值不得超过800元人民币,而托运一台手提电脑或一部手提电话则没有价值限定。
3) 发自/寄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个人物品货件,其价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币,或单件物品可超过1000元人民币。例如,托运鞋,钢笔和衣服,其总价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而托运一台手提电脑或一部手提电话则没有价值限定。
4) 食品需提供净重。
5) 药品需提供医生处方。
• 托运人应于货物运输前通知收货人商品名称、价值、贸易类型、合同等信息,或要求收货人预览发票和装箱清单,以便收货人预先检查中国进口清关所需的特殊文件或证书,尤其当收货人不具备进口许可时,他们需要寻求货代准备所有进口清关文件,有些许可证申请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如CCC认证证书,能效标识等),建议您分批运输需要特殊证书的货物。
•维修和退还
对于需要在海外维修并退还国内的货物,无论是从中国出口(需要进行维修的货物)或是再进口(完成维修后的货物)必须正式申报并注明“维修和退还”。货物退还中国时,收货人需出具先前的出口申报单,以证明该货物确为“维修和退还”,关税和税款将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维修费用计算。否则,中国海关将按照逃避进口关税处理。
•会展包裹
会展货件运输需要特殊的报关手续。无论是暂时保税货物,还是客户指定代理向会展中心海关申报货物,均可豁免关税和税款。在这两种情况下,快递中国将不受理进口清关,除非客户同意将货物变更为应征消费税进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