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公式
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X出口关税税率
其中
即出口货物是以FOB价成交的,应以该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如果以其他价格成交的,应换算成FOB价后再按上述公式计算,具体如下:
以CIF方式成交,出口关税计算公式为:
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X出口关税税率
其中:
以CFR方式成交,出口关税计算公式为:
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X出口关税税率
其中:
2.计算程序
(1)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适当的税号;
(2)根据审定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FOB价格;
(3)根据汇率适用规定,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4)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出口关税税款。
3.计算实例
国内某企业于2023年1月7日申报出口活鳗鱼苗一批,合同采用CIF贸易术语。已知成交总价为9090美元,运费为987美元,保险费用50美元,适用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6.85元人民币,计算出口关税。
计算方法:
(1)确定税则归类,该批货物归入税号0301.9210,出口税率为20%;
(2)审定FOB美元价格为8053美元(9090美元-987美元-50美元);
(3)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55163.05元(8053美元X6.85);
(4)计算应征税款:
出口关税税额=[成交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X出口关税税率=[55163.05÷(1+20%)]X20%=45969.21 x 20%=9193.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