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 1991年,泰国颁布《商标法》及其有关修订(2000年、2006年)。该法对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进行了规定。该法定义商标为用于说明商品所属的符号,必须是唯一的,能 证明商标所有人的商品不同于其他商标所有人的商品。网站链接:www.ipthailand.go.th 【注册程序】 主要包括:(1)查询。申请前查询的作用是在45类商标中找出类似或相同并对申请有影响的 已申请/注册或正处于申请/注册程序中的商标。(2)申请。商标申请由所有者或其代理负责申请,需填写由商标注册署办公室提供的正式申请表。商标所有者或代理人必须在泰国有确切的地址,以便商标注册署办公室与其联系。提交申请后,商标注册署审查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申请合乎商标法条例及没有抵触其他注册或已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署会发出公告许可证及列明商标获 准注册所须遵办的条件。如果商标注册署办公室受理申请后认为该商标可注册,且在正式公布后60天内,没 有收到反对意见,则该商标可以获得正式注册。【商标注册期限】 如果在公告日期起2个月内没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登记官提出反对,申请人便可申领注册证书。从申请日到发出证书所需时间大约12至18个月。商标有效期为自备案 88 泰国(2022 年版)日起10年。商标所有人必须在商标到期90天之前提出续展申请,可要求再续期10年;但如果商标已过保护期,新商标法允许有6个月的宽限期,但宽限期内需缴纳正常手续费 20%的费用。实际还未使用过的商标也可注册。但无权对第三者申请使用此商标的行为提出诉讼。 【处罚】商标所有人是该商标的唯一合法使用者,对侵权者可依法起诉。 【服务标志、证书标志以及集体标志】根据1991年《商标保护法》,服务标志、证书标志以及集体标志也被视为受商标法 各款规定约束和保护的商标之中。
企业在泰国报税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泰国关于税收的根本法律是《税法典》。目前,泰国的直接税有3种,分别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石油所得税;间接税和其他税种有增值税、特别营业税、货物税、 关税、印花税、遗产税、土地及建筑税、招牌税。【税收管理机构】 财政部是泰国负责财政和税收管理的主管部门,下辖财政政策办公室、总审计长厅、财政厅、海关厅、国货税厅、税务厅、国债管理办公室等办公厅和政府彩票办公室、烟草专卖局、住房银行、泰国进出品银行、扑克牌厂、资产管理公司等国有企业。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是税务厅、国货税厅和海关厅。税务厅主要负责征收所得税、增值税、特别营业税等;国货税厅负责征收货物税;海关厅负责征收进出口关税。地方政府负责 征收财产税以及地方税。税务厅是负责税收征管的Zui 高管理机关,主要征收和管理以下税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特别营业税、印花税和石油所得税。税务厅实行厅长负责制,并设4个副厅长。税务厅的组织机构在全国分为两个部分,即中央税收管理机构和各府税 收管理机构。各府税收管理机构包括府税务局和曼谷以外的区税务局。府以下的税务管理机构由 府尹或区行政长官直接管理。 网址链接:https://www.rd.go.th/272.htm
报税时间
泰国的《税务条列》规定了有关所得税的征收细节。在此主要介绍公司所得税的报税相关情况。泰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泰国经营或未在泰国经营但取得来源于泰国的特定收入的企业征收的一种直接税。泰国企业所得税每年进行2次申报纳税,以应税收入减去相关费用、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 应纳税款。 公司所得税款征收期以半年为基准,第一次在年度会计期间的前半期,法人应从当 年会计年度前半期截止日起2个月内填写报表申报纳税;第二次在当年会计年度后半期 终了日起150天内填写报表申报纳税。雇主须从其雇员薪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除新成立公司外,会计年度一般定为12个月。报税单必须和公司财务报表一并提交给有关部门。公司纳税人(非上市公司或非依照税法第67条规定的公司)在会计年度的第8个月底前缴付50%的预估年税。纳税人没有按期申报,须按照逾期天数缴纳相应的刑事罚款;如纳税人有纳税额,还须按照按逾期天数对应罚款比例乘以应纳税额缴纳罚款。或所申报的纳税额低于其全年利润25%以上且无适当理由者将被罚款,罚款额为少缴税款的 20%。个人所得税须在获取收入的第二年3月底前进行纸质申报,或可在4月8日前网上申 报,并缴纳及返还。
报税渠道
泰国政府对于报税方式和渠道无硬性规定。但是,泰国的公司所得税申报和计算方 式比较复杂。因此,公司一般都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准备申报材料和完成申 报工作。
报税手续
企业在申报期限之内自行或委托有资格的会计师填写报税表格,准备所需相关材料, 然后呈递至当地(府、县)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报税资料
公司报税所需文件有:填写申报税务表格;经过有资格的审计师确认的公司的账簿(收支明细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以及其他一些要求出具的相关文件
工作准证办理
主管部门
泰国劳工部就业厅是外籍人在泰工作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下属外籍人士工作许可证管理局直接管理外籍人士在泰工作许可申请的受理与审批,实行中央、地方两级管理 体制。此外,劳工部外籍劳工监察局与泰国警察总署下属移民局、旅游警察局共同协调管理非法入境劳动管理;劳工部劳动稽查管理局负责受理公众对外籍人非法打工的申诉和 举报,并进行调查取证和Zui终的处理。
工作许可制度
所有在泰国工作的外国人都必须先获得泰国劳工部颁发的工作许可证,没有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被禁止在泰国从事任何形式工作。申请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必须是根据泰国《移民法》规定,允许在泰国合法居住或持非移民签证进入泰国,持旅游或过境签证的外国人不允许申请。办理工作许可证的时间视工种而定,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截至目前,泰国官方尚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从事代办外籍劳务工作许可业务。 【豁免】泰国规定从事下述职业的外国人可以不必有工作许可证:外交使节团成员;领事团成员;联合国及其特别机构的成员国代表和官员;从国外来为上述人员工作的私人服务人员;执行泰国政府与他国或国际机构协议项下公务的人员;为教育、文化、艺术或体育事业而进入泰国的外国人员;经泰国政府特别批准来泰国履行义务或执行任务的外国 人。 【特别例外】尽管大多数外国人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而且必须在许可证签发后才可开始工作, 《外籍人工作管理法》为下列情况提供了特别的待遇:(1)紧急和重要的工作 根据《外籍人工作管理法》,对暂时进入泰国执行任何紧急和重要工作而且在泰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的人,可以不必取得工作许可证。但是这些人必须提交由本人签字并由其雇主背书的书面报告,并经移民局局长或其指定的委托人同意。享有此项待遇的外国人可凭任何一种签证进入泰国。所谓“紧急、重要的工作”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91 泰国(2022 年版)是否给予工作证的豁免完全由管理机关决定。 (2)投资促进 根据《投资促进法》,试图在泰国得到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必须在收到投资促进委员会的任职通知后30天内提交工作许可申请。这类人可以在政府相关机构处理其申请期间 从事经授权的工作。 6.5.3 申请程序工作许可证(Work permit)是指外籍人员在泰国工作或经营公司的情况下,按照泰国法律规定需将签证类型变更为工作签(Non-Immigrant Visa“B”)。变更完成后,需申请工作许可证,否则不可以在泰国工作。已持工作签(Non-Immigrant Visa“B”)但还没有申请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需在到达泰国90天内向劳动部申请工作许可证。在泰国工作的外国人必须在开始工作前获得工作许可,在开始工作前雇主可代其填写申请表格。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当该外国人根据《移民法》进入泰国后方给予发放工作许可证,而且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申请人持商务签证入境泰国,如所在公司已经获得泰国投资优惠许可证(BOI),可在泰国一站式投资服务中心(OSOS)劳工部窗口办理 工作证,现已基本普及为电子工作证。工作许可的有效期限仅 限于根据《移民法》该外国人的非移民签证所允许他在泰国居留的时间。因此,工作许可将根据签证的延期和更新而进行更新。每年须在工作许可有效期内更新工作许可证,再申请工作签证或延期。对于持有泰国居留证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可每年更新。劳工厅具体负责办理工作许可证更新事宜,原则上工作许可的初始有效期限为1年。工作许可证必须在其到期以前更新,否则将自动失效。
提供资料
申请工作许可需备齐如下文件: (1)被雇佣者需提供的资料 ①对于非性居留,需提供一本非移民签证的有效护照(需持有商务签证(NONB),非旅游签或过境签); ②对于居留,需提供一本有效护照、居留证以及外国人身份证; ③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和原雇主的推荐信(详细说明该申请人过去的职务、职责、表现、工作地点及期限)。如果文件是英文,须附有泰文译文并经泰国大使馆或泰国外交 92 泰国(2022 年版) 部认证;④近期体检证明(不超过6个月); ⑤3张3厘米×4厘米照片(6个月之内);⑥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如申请表非本人填写,须附有符合规定格式的有效的委托书及10铢税票;雇主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雇主是外籍的情况下使用工作许可证);⑦填写申请表“工作描述”一栏时,须详细说明申请者将从事何工作,该工作涉及 何人以及工作中所需何种设备原料等;⑧如果申请的工作须依照一些特别的法律审批发放执照(证件),则还须附有该执照(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如教师证、医生行医证、新闻记者证等);⑨如申请的工作不在曼谷,则申请表应在相关府的劳工厅填写。如果没有这样的机 构,就在该府市政厅填写; ⑩工作场地地图;⑪雇佣证明书或劳动合同。 (2)雇主需提供的资料(私企) ①从商业发展部开具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及股东明细单复印件且开具日期应在办理日期6个月内。或根据1999年外籍人员在泰国经营公司的相关法律所出具的公司营业执 照复印件,及外来投资资金来源证明;②增值税证明书复印件(Phor.Por.01 及 Phor.Por.20),如公司业务类型有变更需注 明(Phor.Por.09);③如雇主是外籍人员,需提供雇主工作许可证;如雇主未在泰国工作且没有泰国工作许可证,雇主需提供授权书,授权董事或相关人员行使代替雇主签字的权利,且通过 公证处公证及大使馆认证;④雇主所从事行业相关机构出具的许可证,如工厂许可证、酒店许可证、食品及药 品许可证、旅游行业许可证等;⑤公司内外籍人员名单及工作许可证编号、分工图、公司地点地理位置图; ⑥近期已付社保证明及现状收入材料复印件,即财务报表及 Phor.Ngor.Dor.50 或Phor.Ngor.Dor.51(Zui 新版)及 Phor.Por.30。⑦4张办公地点照片,包含1张公司名称清晰可见的照片,1张需看清楼前建筑的照 片,2张办公室布局的照片。 93 泰国(2022 年版)相关网站链接:https://www.doe.go.th/p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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