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项目备案完成后,企业还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1)报到义务。企业在取得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并完成相关境外企业设立或交割后,应当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凭备案证书同步领取的报到表,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报到回执请妥善留存,将作为资金申请及项目合法性等重要依据。
(2)统计义务。企业在完成项目备案后,须在商务部备案系统“统计业务”模块中完成投资统计月报及年报。资金实际汇出当月填报月报信息(资金汇出情况);次年按照通知要求填报上一年度年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