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ODI)申请流程
境外投资(ODI)备案涉及到商务部、发改委以及外汇局三个部门。
境内企业股东需要向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发改委办理ODI备案手续。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蕞后,外管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备案手续完成之后,需要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整个流程耗时将近2-3个月,办理成功后会得到两份分别由商务部和发改委颁发的证书——《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涉及敏感行业,无论项目投资金额大小,一律提交商务部和发改委进行核准。
支持境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活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国内优势产能、优质装备、适用技术输出,提升我国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弥补我国能源资源短缺,推动我国相关产业提质升级。
(一)重点推进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二)稳步开展带动优势产能、优质装备和技术标准输出的境外投资。(三)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投资合作,鼓励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四)在审慎评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妥参与境外油气、矿产等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五)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开展农林牧副渔等领域互利共赢的投资合作。(六)有序推进商贸、文化、物流等服务领域境外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二、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
限制境内企业开展与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括:
(一)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二)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三)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四)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
(五)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其中,前三类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