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需要注销,必须需要先把自身的“旧账”处理好,严格自检是否符合下列几项注销条件:
1.香港有限公司按《公司条例》申请撤销注册规定必须符合以下两点条件:
● 该公司从未开始营业,或者在申请撤销注册的前3个月已结束了营业
● 公司不得有任何拖欠港府政府费用及税金,也不得有任何未清偿的债务
2.如果该公司成立达18个月或以上,香港税务局会发出一份利得税报税表,公司需要填写这份利得税报税表,提交给税务局,再申请取消登记。
3.在公司撤消注册的过程中,在香港公司注册局发出有关公司撤消登记的通知之前,仍须按规定递交周年申报表。
4.需经公司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才可取消。
5.这家公司没有任何尚未解决的诉讼,也没有任何在香港拥有的不动产、证券等。
温馨提示:
注销申请必须在年审前或税表下发前两个月提出,否则很有可能会被要求补做年审或税务申报。
香港公司要注销,需要事先准备的材料如下:
1.该公司的Zui新周年申报表以及公司变更的相关文件(例如公司股东董事变更文件等,若无可不提供)
2.如果公司进行了会计审计,则要提交结业报告(从Zui近一次审计到公司业务结束的时间,提交给税务部门),如果是零申报,则要提交税务部门发放的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