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散装货物是指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货物,这些货物主要在流通领域,非零售环节。如原油、有色金属、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可分为3大类别--即能源、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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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散装货物申报流程
由于大宗散装货物本身的特点及其装货运输的特殊性,其在向海关申报时存在货物重量、有效含量、水分等难以确定的情况,而这些指标均影响海关对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海关对大宗散装货物采取担保放行、二次申报的监管措施,通关流程大体如下:
1、《大宗散货补充申报申请单》填制、登记及审批
申报大宗散装货物,报关单位应向海关提供商检机构(CIQ)出具的重量证书和品质证书,并以此作为确定商品完税价格的依据。但由于商检机构出具重量证书和品质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货物的重量、品质在报关时无法确定,导致买卖合同中价格调整条款的执行缺乏依据。为方便企业及时快速通关,海关对大宗散装货物采取担保放行、二次申报的监管措施。
一次申报时,报关单位应填制《大宗散货补充申报申请单》向海关担保重量证书及品质证书,海关对《大宗散货补充申报申请单》及其他报关单据审核通过后予以接单放行。
待商检机构出具重量证书和品质证书后,报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凭重量证书、品质证书原件以及确定完税价格后企业出具的Zui终结算发票,向海关进行二次申报。
报关单位在申报时应规范填写《大宗散货补充申报申请单》一式两份并加盖经营单位公章及报关单位公章,先于海关申报前台登记该单担保内容并获得保函登记编号(备后期销保使用);后提交全套报关单据以及保函向海关申请签批保函,经海关人员审核担保内容无误后签批保函。经海关签批后的《大宗散货补充申报申请单》一份由报关单位留存,一份在报关时随附在报关单据中进行申报。
2、税款征收,单据流程
审单人员审核《大宗散货补充申报申请单》担保内容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审核随附单据,确认申报无误后接单、制发税单。报关单据正常流转核税放行后(不签发付汇信息),底单流转至海关相应销保岗位留存。
3、后续审核,二次申报
报关单位凭《大宗散货补充申报申请单》所担保材料自担保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关申请销保,需退补税的应递交更改申请。海关审核相关单据后,对于不需退补税的单据在报关单据上加盖“已销保”字样签章,对于需退补税单据按照相关规定报送主管科长审批并更正。
4、退补税操作
海关对于电于数据更正后的单据进行退补税操作,按照系统提示补发缴款通知书或填制海关退税专用收入退还书,办理退补税手续。
5、办结登记、流转
相关业务办结后,单据汇总、登记、流转至付汇签发岗位签收,付汇签发岗位凭加盖“已销保”字样签章单据签发对应报关单付汇联,并对相应单据进行理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