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在使用和施工期间要承受各种作用。所谓“作用”是指使结构产生内力和变形的所有原因。
作用就其形式而言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力的形式作用于结构上的,称为直接作用,包括结构自重、楼面上的人群及物品重、风压力、雪压力、土压力等;另一种是以变形的形式作用于结构上的,称为间接作用,包括地震、基础沉降、混凝土收缩、温度变形、焊接变形等。由于习惯的原因,也常将作用称为荷载。
荷载按其随时间的变异性和出现的可能性不同,可分为三类。荷载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如结构自重、土重等。可变荷载其值随时间而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如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等。偶然荷载在结构设计基准期内不出现,但它一旦出现,其量值很大且持续时间较短。如地震、爆炸、撞击等。荷载和可变荷载在结构设计时都必须加以考虑。偶然荷载在一般的结构设计中只考虑了其中的地震荷载。
竖向荷载是指作用方向竖直向下的荷载,竖向荷载都是由物体的重量产生的,也称重力荷载。水平荷载是指作用方向水平的荷载,如凤荷载和水平地震作用等。水平荷载也被称为侧向荷载或侧力。
一般常说的恒载的正式名称是荷载,活荷载的正式名称是可变荷载。在正式应用中,“活荷载”于特指屋、楼面活荷载和施工活荷载。
民用建筑结构的恒载主要是房屋的自重,有时也包括一些固定的、自重较大的设备的重量。民用建筑上的恒载按每平方米楼面面积,混合结构房屋及混凝土结构房屋约为9-11kN,钢结构房屋约为6-8kN。
凤荷载的基本数值为基本风压,是按30年一遇的标准确定的;雪荷载基本数值为基本雪压,也是按30年一遇的标准确定的。房屋设计时采用的风压力和雪压力都要在基本风压和基本雪压的基础上考虑各种场地和建筑体形等方面的因素进行计算调整。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是为了减轻地震破坏,降低因地震产生的损失而制定的标准。适用于抗震强度为6~9度的地区。下面是建筑网带来的关于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为了贯彻地震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减轻地震破坏,减少损失,对现有建筑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并为抗震加固或采取其他抗震减灾对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建筑,在遭遇到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一般不致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生产设备,经修理后仍可继续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地震基本烈度。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按专门的规定进行鉴定。注:本标准“6、7、8、9度”为“抗震设防烈度为6、7、8、9度”的简称。
现有建筑应根据其重要性和使用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分为四类,其抗震验算和构造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甲类建筑,抗震验算和构造均应按专门规定采用;
乙类建筑,抗震验算,可按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抗震构造,除9度外可按提高一度的要求采用;
丙类建筑,抗震验算和构造均应按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丁类建筑,7~9度时,抗震验算可适当降低要求,抗震构造可按降低一度的要求采用;6度时可不做抗震鉴定。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对于房屋或者其他既有工程经使用多年时,存在以下情况时,需进行房屋安全性检测。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
2)用途改变或使用需求增加;
3)使用环境改变;
4)遭受灾害或者事故;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
6)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舒适性或者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7)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了解结构现状;
8)对可靠性有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