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检测附录XVII限制使用合成聚合物微颗粒。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9月27日通过并发布了法规(EU)2023/2055,对欧盟REACH法规(EC) No1907/2006附录XVII进行了重要修订。此次修订在原附录XVII的基础上增加了第78项,针对各种用途的合成聚合物微颗粒(SPM,微塑料)实施了新的限制。除非获得豁免,该修订将于2023年10月17日开始正式执行,但某些特定产品将享有过渡期。
合成聚合物微颗粒(SPM)的限制与过渡期规定:
1、对于任何制造商、进口商及下游工业用户,其生产、进口或使用含有合成聚合物微颗粒(SPM)的产品,应遵守主管当局的要求,提供此类产品中聚合物的特性以及其在产品中的功能。若产品以可降解性或可溶性为理由,声称不适用本法规,则需根据主管当局的要求提供证明。
2、根据本法规,合成聚合物微颗粒(SPM)不得作为物质投放欧盟市场,亦不得在混合物中浓度≥0.01%(以重量计)投放欧盟市场,其为了赋予混合物受欢迎的特性。
3、对于特定产品,例如化妆品、洗涤剂、蜡、抛光剂、空气护理产品、医疗器械、农业和园艺产品、人工运动(场所)表面的颗粒填充物中,本法规对合成聚合物微颗粒(SPM)的使用给定了过渡期。
本限制条款旨在针对有意添加的微塑料,但对于无意产生的微塑料,则不在管控范围之内。例如,由于大块塑料废物的分解、轮胎和道路油漆的磨损或合成纤维衣服的洗涤等原产生的微塑料。所有小于等于5mm、合成的、水不溶性、不可降解的聚合物颗粒均被纳入管控范围之内。
了REACH必备的资料:
1.准备2-3个样品以供测试和评估;
2.提交认证申请表,包括所需信息和证明文件;
3.提供产品说明书,包括产品特性、用途和操作说明;
4.提供零部件清单表,详细列出产品所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