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实施的仍然是分业监管的体系。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呈现出综合经营的趋势,为了场外期权交易资质行业的规范经营,国家开始逐步构建场外期权交易资质协助的监管体系。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严格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提出要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补齐监管短板;2020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市场准入标准,对股东资质条件、资金来源和运用、资本充足性要求、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防火墙”制度等关键环节提出了监管要求。将金融控股公司定义为依法设立,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金融业发展实践,目前国内普遍存在母公司从事具体金融业务的现象,如各类银行主体作为母公司发展起来的金控公司,严格意义上讲,属于经营型金融控股公司。此外,还存在着大量央企、民企、互联网公司布局金融行业而形成的“产融结合”类的集团,即母公司从事产业经营,严格讲不符合《办法》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长期以来对此类公司的监管不够明确,也成为风险蕞为集中的地方。为此,《办法》中也对此类公司作了明确规定,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及经认可的法人实质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并满足一定条件的同时还要应当设立场外期权交易资质协助公司。
制定差异化发展策略,强化战略目标定位。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商业银行难以继续依赖传统的存贷利差盈利模式,同业市场同质化竞争激烈。作为综合经营体系下的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综合经营集团的发展优势,深入研究分析客户需求,结合自身及集团整体优势,明确市场定位,围绕目标客户制定差异化发展策略,树立适合自身发展的战略目标,逐渐形成业务及服务特色,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突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打造领 先同业的一 流商业银行。
制定场外期权交易资质协助管理策略,严守合规经营底线。面临金融风险主要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同时作为金融综合经营集团,商业银行又面临着内部交易风险、信息披露风险、经营不规范风险、利益冲突风险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担负着全社会资金融通的关键角色,作为金融综合经营体系中的商业银行的稳定经营尤为重要。因此,要强化风险意识,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策略,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建立“防火墙”机制,提高风险管理和合规内控水平,确保合规稳健经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