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即将实施:新旧公司该如何面对?
新修订的《公司法》所涉及的个体从公司股东到基层员工。
1、公司主体
本次新《公司法》强化了公司方的股东出资义务,未按时完成足额出资的股东将会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新法也通过完善股东查账权、增加股东会对董事的任意解职权等方式,明确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角色对公司主体的监督监管与追责流程。
整个公司的失信行为也将被纳入诚信记录中向社会公开。
2、创业者
当前仍存在部分创业者法律意识淡薄,在开创公司前盲目填写注册资金,埋下创业隐患,本次新法将引导社会个体合理、合规创业。如本次新《公司法》特别对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限提出具体要求,“五年”时限将为创业者敲响警钟。
3、职工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新《公司法》在立法目的添加“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也通过明确公司应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并赋予其相关权力等方式具体落实,在涉及公司职工重大权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职工意见,否则将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决定。
4、法律从业者
新《公司法》所修改的内容包罗万象,从股东权力到职工权益都在影响着相关法律从业者的业务边界和专业素养。于公司法务群体而言,则需要更加深度地参与到公司的运营中,无论是对提升合规审查的意识还是增强风险管理的能力。唯有全面了解新规才能为公司提供更加全面周到的法律支撑。
“新《公司法》”要看哪?
// 看股东:强化股东出资责任
1、注册资本需在五年内缴足
本次新《公司法》在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与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款明确指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而对于本法施行前已登记的公司则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从先行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到限期实缴制,该条极大程度强化了相关股东的出资义务与时间把控。该条款的生效可能会导致大量公司进行减资或注销登记,也可能带来印花税缴纳额度增加和无偿借款频率增加等问题。
2、认缴出资额加速到期
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新《公司法》在第五十四条中明确在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已确定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应当提前缴纳出资。本条规定在保护股东出资权益和债权人合法债权的优先性问题上做出首次选择。
// 看权力:明确股东权力范围
1、股东可以查阅会计凭证
在新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股东被赋予可以查阅会计凭证的权力。该条款强化了股东层对公司会计账簿、凭证的知情权。条款中也指出公司方在提供具体理由后可以拒绝股东查看相关内容,但股东可以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明确责任主体
针对部分公司“只认缴,不实缴”或者“高认缴,低实缴”等问题,为明确缴纳责任主体,新法在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中明确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按期出资,由对应受让人承担出资责任,若受让人仍未按期足额缴纳,转让人则会承担相关补充责任。
// 看治理:完善组织治理架构
1、调整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
就公司董事会职权内容,本次新法将其中“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的职权调整至股东会板块。
2、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解聘决定权调整
新法在第二百一十五条中对监事会赋权,向监事会增加了公司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的职权。
3、明确董事会对利润的分配时间
在第二百一十二条中,新法明确规定利润的具体分配时间,强调在股东会作出决议的六个月内,董事会需对利润进行分配,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利润所得个体的合法权益。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新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司必须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在一些如改制、申请破产等经营重大问题时必须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 看资本:相关资本制度发生调整
1、本次新法增加了股权和债权也可以作为非货币资产出资的的规定。
2、资本公积金可以弥补亏损
新法在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中规定,资本公积金可以用来弥补公司的亏损。但应是在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无法弥补亏损的前提下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新旧公司如何应对?
新公司应对策略
对于准备设立的新公司,需要根据自身实力确定适当的注册资本金。设置过高的资本金可能在5年内实缴期间带来资金压力,影响公司长远发展。建议新公司在注册资本金方面先行保守,随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
旧公司应对策略
当面对新的注册资本金5年内实缴的规定,对于已经成立的公司,特别是那些在认缴制度下认缴了较高金额的注册资本金的公司,可能需要采取一些应对措施。以下是针对这一情况的应对策略:
减资
如果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较高(例如1000万元),但实际并不需要这么高的数额,可以考虑申请减资。减资的过程需要按照程序办理,建议在新公司法实施前就着手减资变更,将注册资本金减少至既不影响公司业务运营又能够轻松缴纳的水平,比如减至10万或50万。
分批实缴资本金
不必一次性缴纳全部注册资本金。分批缴纳可以减轻压力,比如,如果公司需要支付房租、发工资和进货,总计约为20万元,可以将这笔资金从个人账户转至公司对公账户,并备注为“投资款”。通过对公账户支付各项费用,这样就算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缴纳了20万元,可利用五年的时间逐步完成剩余缴纳。
借款实缴资本金(股权转让)
在无法减资或分批到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借款实缴注册资本金。法律没有规定不能通过借款方式注册公司,但需要注意风险。合法的借款方式包括与朋友借款,将资金投入公司,并以股东个人向公司借款的形式注明利息并按时归还。若使用中介公司垫资,资金到账后迅速转出,可能涉及抽逃主次资金,需慎重考虑。
注销公司
如果公司已不再经营或失去了价值,可以选择进行公司注销。如果公司的业务合同与个人直接签署,并且不受公司名义限制,那么注销公司并重新办理也是一种选择。
03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流程
①股东需以个人账户向公司银行账户汇款,并备注投资款,银行出具验资报告,不可通过第三方代为支付;
②公司财务需将股东汇入的资金登记为实收资本;
③缴纳实缴资本的税款至当地税务机关;
④在所属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实缴资本金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