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类型可供选择
1、有限责任公司
定义:简称有限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适用情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缴纳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优点:设立程序比较简单、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缺点: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2、个人独资企业
定义: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适用情况:个人小规模作坊、小饭店等,常见于名称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如某工作室等
缴纳税种:增值税、个人经营所得税
优点: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缺点: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
定义: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适用情况:适用成熟、大规模公司,设立程序严格复杂,不适用初创和中小微企业
缴纳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优点:风险较低、融资容易、公司机构完善
缺点:设立复杂、灵活性差、股权分散
4、有限合伙企业
定义: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平台(员工持股平台)
缴纳税种:增值税、个人营业所得税
优点:分配机制灵活、避免双重纳税
缺点: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