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必须准备第3节所述技术文件,它特别应包括:
——产品的一般描述,包括计划中的变更;
——设计图、设想的制造方法和零件简图、装配图、电路图等;
——对了解上述图纸,线路图以及产品操作所必需的描述和解释;
——危险分析结果和第5条提到的全部或部分适用的标准目录,如果第5条提到的标准完全未采用,则应有为满足本指令的基本要求所采取的解决方法的描述;
——产品以无菌状态投放市场的情况下,所用方法的描述;
——设计计算和进行的检验结果等;如果为了按预定用途运行,将器械与其它器械组合,当与任何制造商规定特性的器械连接时,必须证明器械符合基本要求;
——测试报告,必要时,附录Ⅲ规定的临床数据;
——标签和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