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可协助组织确定岗位所需的能力。在确定每个岗位的能力时,组织应当考虑如下事项:
1)从事该岗位所必需的教育、培训、资历和经验,以及保持能力所必需的再培训。
2)工作环境。
3)由风险评价过程所产生的预防措施和控制措施。
4)适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5)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6)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7)符合和不符合的潜在后果,包括对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的影响。
8)工作人员基于其知识和技能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价值。
9)与其岗位相关的义务和职责。
10)个人能力,包括经验、语言技能、文化水平和多样性。
11)因背景或工作变化而必须做出的能力的相应更新。
5.如何获得能力?
基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策划措施,以及识别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的培训需求和开展对应的培训是很重要的。适当时,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能够使他们有效地完成职业健康安全职能所需的培训。在很多国家,为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是法律法规要求。当一个岗位出现不胜任的现象,不仅可以通过培训现有人员来使其获得能力,也可以通过直接雇用胜任的人员直接使组织获得相关的能力,还可以通过换岗等方式,使每个人做自己胜任的事。
6.如何评价和考察能力与岗位要求是否对应?
可以从人员的教育、培训或经历来考察人员能力。评估这些岗位人员的能力是否满足任职要求,方法有很多,如:能力考核、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能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记录。如员工参加应急演习记录、奖惩经历的证明等。组织可以建立员工能力档案,可以通过员工岗位能力数据库,便于评审员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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