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国际货运代理Zui全知识

更新:2024-05-21 08:08 发布者IP:14.154.48.113 浏览: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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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报关,海关清关,产地证办理,熏蒸商检植检代理,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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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PART 1 国际货运代理定义

「货运代理」一词Zui早出现于 20世纪的欧洲。在国际上,不同的国家货运代理有不同的名称,如:「清关代理人」「运输和货物代理人」「海关佣金商」等。而在我国,我们称之为「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对国际货运代理下的定义是:国际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国际货运代理也可以依照自身的条件,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也给出国际货物代理的概念: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业。


PART 2 国际海运代理业务基本程序

程序1: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必须签订代理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授权范围内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委托代理合同是检查双方关系的重要依据。


程序2. 审核信用证

代理人在收到委托人交来的信用证和贸易合同复印件后,重点审核如下几个方面:

(1)信用证的金额与支付货币

信用证的金额与支付货币必须与销售合同中规定的金额和支付货币一致。信用证上金额总值的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文字金额必须一致,若不一致,则要求改正。信用证金额是开证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Zui高金额,因此,发票和汇票金额不能超过信用证余额,否则将会被全部拒付。

(2)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

开证申请人大都是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买方),但也可能是对方的客户(实际买方或第二买方),因此,对其名称和地址均应仔细核对,防止错发错运。

在实际业务中,有时会发生信用证受益人与发货人名称不同的问题。对此,如信用证中规定「可转让」,就可通过转让解决,如未规定可以转让时,则应要求加列;否则,只能按信用证受益人名义发货、制单,向银行交单收款。


(3)信用证的到期日、交单日和Zui迟装运日期

「必须规定一个到期日和一个交付期交单,承兑交单的地点,或除了自由议付信用证外上一个议付交单的地点,规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将被解释为交单到期日。」据此,未规定到期日的信用证是无效信用证,不能使用。

信用证规定一个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向信用证指定银行提交单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即「交单期」。如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按惯例银行有权拒受迟于运输单据日期21 天后提交的单据。

在实际业务中,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通常就是装运日期。假如信用证未规定装运日期,受益人所提交单的运输单据的装运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信用征的到期日同Zui迟装运期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装运货物后能有足够的时间办理制单、交单议付。


程序3. 备货报检

在货物备齐之后,对于属于国家规定法检的商品,或合同规定需要经过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检验出证的商品,或需要经过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商检部门的指定地点,持买卖合同等必要的单据向商检部门、机构等的检验机构报检。只有当货物通过一系列的检验检疫并取得合格的检验证书后,海关才准予放行。


程序4. 托运订舱

(1)托运

主要形式:

①已委托货运代理进行出口代运的委托人,可由货运代理的出口代运部缮制托运单,由货运代理的海运出口部办理订舱手续。

②没有委托代运的出口公司,特别是口岸城市的进出口公司往往是自己缮制托运单,委托货运代理的海运出口部门办理订舱手续。

③ 出口商自己缮制托运单,直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船代)办理订舱手续。

(2)订舱

具体程序:

①货运代理将缮制好的全套托运单(一式九联或集装箱场站收据),若单独订舱单是一式两份,注明要求配载的船舶、航次,在截单期前送交船公司或其代理,这可以看作是「要约」。

②船公司或其代理审核货名、重量、尺码、卸货港或到达地后,认为可以接受,即在托运单上填写船名、航次、提单号,留其需要各联(若一式两份的订舱单,留下一份)并在装货单一联上盖好图章,述同其余各联退回货运代理。



程序5. 代理保险

出口货物在完成托运、订舱后,根据合同的规定,属于卖方保险的,根据委托代理合同中的委托项目,有委托保险要求的,货运代理人可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否则,由货主自己投保。


程序6. 货物集港

货运代理人接受托运、订舱后委托单位必须在船只截港期以前交付货物,当港口的船只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口港务公司进货通知并在规定期限内,由托运人或代理人办理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到港区集中,等待托运。


程序7. 代理报关

如果委托代理合同的代理项目中有需要代理报关这一项时,当货物集中港区后,货运代理要编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凭此单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查验放行后,货物方可装运出口。


程序8. 货物装船

在上述程序完成后,就需要对货物进行装船,在班轮运输的情况下,承托双方的责任一般是以船舷为责任界限,但在实际的业务中,较为常见的做法是托运人将货物运送到港口的码头仓库或前方堆场,然后由港务(或装卸)公司集中装船,由船公司负担装卸费用,特别是集装箱运输,托运人送重箱至港口码头检查桥交接,港内这一段水平运输由港务(装卸)公司负责。即使如此,承、托双方的责任关系仍没有改变。


程序9. 制单结汇

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应立即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正确缮制各种单据,并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和交单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和结汇手续。所谓议付,是指出口地银行购买出口人出具的汇票和装运单据或办理出口押汇手续;所谓结汇,是指出口人所得外汇货款,按照结汇日的外汇牌价的银行买价卖给的银行。



PART 3其他运输方式的费用结算

其他运输方式中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流程

一、铁路运输费用结算

1.参加国际货协时,运送费用按下列规定核收:

①发送路运送费用。按承运当日「价规」规定计算,由发货人以人民币向车站支付。

②过境路运送费用。按承运当日《统一货价》规空计费,以瑞士法郎算出的款额,按支付当日规定的兑换率折成当地货币。由发货人向发站支付,当货物需要通过几个过境铁路运送时,准许由发货人支付一个或几个过境铁路的运送费用,其余铁路的运送费用,由收货人支付。两个以上国家过境铁路的运送费用,按《统一货价》的规定以国境线为起讫点分开计算。

③到达路运送费用。到达路运送费用按承运当日(我国进口货物,按进口国境站在运单上加盖日期戳当日)到达路国内规章规定,由收货人以到达国货币,向到站支付。‍

2.未参加国际货协时,运送费用按下列规定核收:

① 我国铁路的运送费用按我国国内规章规定计算,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

②办理转发送国家铁路的运送费用,可以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或者在Zui终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③过境铁路和到达铁路的运送费用,按这些铁路所参加的国际联运协定计算,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3. 通过港口站运送货物时,运送费用按下列规定核收:

① 我国铁路的运送费用按我国内规章规定计算,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

②参加国际货协铁路的国家通过我国铁路港口站往其他国家运送货物时,过境我国的运送费用按《统一货价》规定计算,并且必须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相反方向运送时,则必须在这些铁路的到站向收货人核收。只有在港口站发生的杂费和其他费用,可在该港口站向代理人核收。


二、公路运输费用结算

1.计费公式

运费 =(货物计费重量 × 计费里程 × 运价率)+(货物计费重量 × 计费里程 × 运价率 ×加成率)

或者是:

运费 =(货物计费重量 × 运价率)+(货物计费重量 × 运价率 × 加成率)

两个公式区别在于,前者是以「吨公里」计费,后者以「吨」计费。此外,若是车辆无法计算里程或者车辆速度难以测定时,计费办法是按时间计算。

2.特种货物计费

♦对于托运易碎、超长(货物长度 ≥7米)、烈危货物,按质量计费。

♦对于超重(每件货物重量 ≥250公斤)及轻泡货物,按整车计费。

♦对于同一托运人托运的双程运输货物,则按其运价率的85%计费。

♦超重货物按运价加成30%计费,而烈危货物按运价加成110%计费。

♦过境公路运输采用的是全程包干计费,或者按合同条款规定办。

♦对于特大型货物,则采用协商议价办法。

♦对于同一托运人以去程或返程运送所装货物包装的,按其运价的50%计费。


三、空运费用结算

1、计费重量

即货物体积小、重量大时,以实际毛量作为计费重量;货物体积大、重量小时,以货物的体积重量作为计费重量。

① 实际重量

实际重量(Actual Weight)是指一批货物包括包装在内的实际总重量。凡体积为 6000 立方厘米或 366立方英寸的体积,其重量大于 1 公斤或者 166 立方英寸体积,其重量大于 1磅的称为重量货物,重量不足半公斤的按半公斤计,半公斤以上不足 1 公斤的按 1 公斤计;不足 1 磅的则按 1磅计算。

② 体积重量

凡 1 公斤重量体积超过 6000 立方厘米或 366 立方英寸,1 磅重量体积超过 166立方英寸者,以体积重量作为计费重量。测算体积时,不论货物的外观形状如何,均用其Zui长、Zui宽和Zui高的部分相乘。


2、有关运价的规定

① 各种不同的航空运价和费用都具有下列共同点:

a. 所报的运价是指从一个机场到另一个机场,而且只适用于单一的方向。

b. 从机场到机场的运价,不包括其他额外费用,如提货、进出口报关和仓储费用等。

c. 运价一律适用当地公布的货币。

d. 用当地货币公币的运价是按每公斤或每磅为单位计算的。

e. 航空运单中的运价是按出具运单之日所适用的运价。‍

② 起码运费

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Zui低运费。对特种货物运价有时在有关运价前标明一个特种号码,说明「一般起码运费不适用。」

③ 声明价值费

按《华沙公约》规定,对由于承运人的失职而造成的货物损坏,丢失或耽误等所承担的责任,其赔偿的金额为每公斤20 美元或 7.675英镑或相等的当地货币,如果货物的价值超过应赔偿的金额,托运人在要求按货物的价值赔偿,则需由托运人在付运费的同时,向承运人另外支付一笔声明价值费。

④ 货到付款劳务费

由承运人接受发货人的委托,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交给收货人的同时,代为收回运单上规定的金额,承运人则按货到付款金额收取规定的劳务费用。



PART 4其他物流

1、第三方物流

第三方物流(英语:Third-Party logistics,3PL),也称作委外物流(logisticsoutsourcing)或是合约物流(contract logistics)。

第三方物流是指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把原来属于自己处理的物流活动以合同的形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服务企业保持密切联系,达到对物流全程的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


2、第四方物流

第四方物流专门为第一方物流、第二方物流和第三方物流提供物流规划、咨询、物流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等活动。第四方物流是为物流业者提供一个整合性的物流,包括:金融、保险、多站式物流配送的安排。和第三方物流的差别则在第三方物流只单纯的提供物流服务,第四方物流则是整合性的,例如:可协助进出口关税问题、收款等功能。第四方物流是提供物流系统设计与整合者。


3、逆向物流

逆向物流是指,商家客户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将交寄物品从用户指定所在地送达商家客户所在地的过程。


4、绿色物流

“绿色物流”指的是通过充分利用物流资源,采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合理规划和实施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物流活动,减少物流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5、精益物流

精益物流是起源于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的一种物流管理思想,其核心是追求消灭包括库存在内的一切浪费,并围绕此目标发展的一系列具体方法。它是从精益生产的理念中蜕变而来的,是精益思想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车间运用复合管,流利条,快滑条,平滑筒等柔性化产品构筑的生产体系。时刻体现每日持续改善,精益求精的精益生产思想。精益物流是建立在精益思想基础上的物流方式。即在提供满意的顾客服务的同时,把浪费降到Zui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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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詹伟杰
注册资本500
主营产品买单报关,进口报关,RCEP产地证,商检,熏蒸,植检,外汇兑换,1039市场采购报关,9710跨境电商报关,代理退税,国际物流
经营范围供应链渠道设计与管理;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代理报检业务;代理报关业务;日用品、通讯产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化妆品、服装鞋帽、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展览展示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事项...
公司简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打破行业的习俗和假设,探索出新的服务、新的商业模式。把原本由管理咨询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外贸进出口公司、资金平台公司、报检报关公司、清关公司、仓库管理公司等分别履行的多种职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客户提供整散货物的进出口环节:进出口报关、产地证、商检、单证代做、买单报关、包柜、熏蒸植检、散货报关提交、外汇代收、海陆空运报关报检、代理退税、市场采购1039、跨境电商9710报关、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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