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发牌及注册事宜之规定,任何人士进行受规管活动必须向香港证监会申领牌照。获发牌照的团体或个人即为“香港证监会持牌人”。
受规管活动有以下9类:
帝一类:证券交易(1号牌)
1号牌照为证券交易牌照,对于仅进行证券买卖商和介绍代理人的企业,只要求其拥有50万港币以上的流动资金。但如果公司业务中还能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8号牌照业务),则需要满足500万港币的实缴资本和300万港币的流动资金。
第二类:期货合约交易(2号牌)
2号牌照为期货合约交易牌照,如果申请该牌照的企业仅进行介绍代理人、交易商或非结算交易商的,则只需满足50万港币的流动资金要求。
第三类:杠杆式外汇交易(3号牌)
3号牌照为杠杆式外汇交易牌照,由于外汇交易的特殊性质,因此香港金管局要求从事这一业务的公司,必须认缴500万港币及以上的注册资本,并拥有300万港币以上的流动资金。
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4号牌)
4号牌照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如果该香港公司仅提供证券研究及投资咨询,而不涉及持有客户资产相关业务的,则只需要满足10万港币的流动资金限制即可。
第五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5号牌)
5号牌照为期货合约投资咨询业务,对于只对期货合约投资进行研究并向客户提供咨询,而不涉及持有客户资产相关业务的,则只需满足10万港币流动资金即可。
第六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6号牌)
6号牌照为机构融资咨询,与期货合约交易咨询和证券交易咨询一样,机构融资咨询只要不涉及持有客户资产的业务,都没有认缴资金的要求,并且对流动资金的限制也较低,仅为10万港币。
第七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7号牌)
7号牌照为自动化交易牌照,由于金融服务自动化交易业务会涉及客户财产的保管责任,因此对该牌照申请者的资本要求也较高,申请者必须认缴500万港币以上的资本,并拥有300港币以上的流动资金,方能进行该牌照的申请。
第八类: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8号牌)
8号牌照为证券担保融资,这一牌照可看作1号牌照(证券交易牌照)的延伸,因此其资本要求也较高,通常需要认缴1000万港币的资本,同时拥有300万港币以上的流动资金。
第九类:提供资产管理(9号牌)
9号牌照为资产管理牌照,这一牌照的资本要求相对特殊,如果该资产管理公司仅对客户的资产管理提出意见,则可视为咨询服务类公司,只要满足不少于10万港币的流动资金即可。但如果该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并代管客户的资产,则必须拥有500万港币的资本认缴,以及300万港币的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