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深圳海关自2023年9月4日起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一业务流程。
一、适用范围
在深圳关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只需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完成注册,即可使用新一代海关电子税费支付系统缴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具体操作可参考“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发布的业务操作手册。
二、功能及操作流程
1. 三方签约
企业使用法人卡登录“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选择金融服务模块进行三方协议签约。选择签约关区和银行,填写缴款账户等信息后发送签约申请。经海关和银行校验相关信息后确认签约,协议生效。对于已签约且签约信息未变更的企业,无需再次签约。
2. 税单支付
企业登录“单一窗口”,进入税费办理模块,选择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单支付功能。在待缴税单列表中勾选拟支付税单,通过申请支付或直接支付功能完成税款支付。缴款书生成后,即开始计算缴款期限。
3. 税单查询
企业可在支付状态栏查看支付情况,点击状态按钮可查看支付记录流转详情。但税单对应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明细,需在“单一窗口”的跨境电商进口模块进行查询。
4. 特别说明
税单电子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核注税单并返还原核扣的税款担保金额。如支付未成功,企业可按原有模式前往现场海关办理。目前暂无企业端税单版式打印功能,如需完税凭证,需在完成电子支付后联系现场海关打印。
三、技术支持与咨询
对于具体操作中的疑问,可拨打“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热线95198获取技术支持。对于税款计核方面的疑问,可拨打海关服务热线12360进行咨询。
请注意,在使用网上缴税流程时,务必谨慎甄别各类信息和联系方式,以防网络诈骗和不良电话。深圳海关提醒广大电商企业,保护自身权益和安全至关重要,要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和财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