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境外进行直接投资,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流程。这个过程需要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部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的批准。
发改委在境外直接投资审批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负责立项审批。他们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投资项目的规模、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等,来决定是否给予核准。
商务部则是具体负责审批并发放投资证书的部门。在获得发改委的核准后,企业需要向商务部提交详细的投资计划和相关资料,经过审查合格后,商务部会发放投资证书,证明该企业在境外的投资行为已经得到了政府的认可。
外管局负责外汇登记及备案,确保企业在境外的投资行为不会对国家的外汇储备和汇率造成负面影响。在获得商务部的投资证书后,企业需要前往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提交相关的财务资料和证明文件,完成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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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改委立项审批
01审批权限划分:
a.地方企业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b.投资额在3000万至3亿美元的资源开发类和1000万至1亿美元的非资源开发类项目,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登记。
02项目信息报告及报批文件内容
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购和竞标项目,开展商务活动前,向(发改委)报送书面报告。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确认函件。
(1)项目申请报告;
(2)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3)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6)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7)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报送信息报告,并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有关确认函件。
03发改委审批时限
发改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或向国务院提出审核意见。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可延长1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这种明确的时间规定,既保证了审批效率,又避免了不必要的延误。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制定自己的核准管理办法。各地的核准程序和审批时限可能有所不同。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应充分了解当地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批。
二、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审批
在取得发改委的核准后,中国投资者还应取得商务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除了部分大型和敏感项目的投资管辖权外,大部分项目的审批权都下放给了各地方商务部门。
01审批权限
第一类:商务部核准项目
1)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
2)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具体名单由商务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确定);
3)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
4)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资;
5)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第二类:省级商务部门核准的项目
1)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
2)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
3)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
第三类:不属于第一类和第二类的其他项目
获得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中国投资者还必须在中国驻东道国或地区使领馆进行登记,并向原审核部门报告所要求的境外投资的经营和数据信息。
02申请文件
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境外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的具体内容、股权结构、投资环境分析评价以及对不涉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九条所列情形的说明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者合同;
4)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5)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6)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03商务部审批时限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委托核准的权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需报商务部核准的,自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上报商务部。商务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三、外管局外汇登记
外管局通过全新电子平台处理境外投资事宜,包括批准、核准、登记和备案等。投资者将获得IC卡外汇登记证,所有相关记录将储存在IC卡上。投资者可用自有外汇资金、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等方式进行境外投资。境内机构境外投资所得利润可留境外用于投资。
办理外汇登记时,境内机构需说明资金来源;境外投资及相关资产、权益需在外管局进行登记备案。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01管辖
(1)中方外汇投资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由外管支局登记;
(2)中方外汇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的,由外管支局受理并初审,报外管分局批准登记。
02报批文件
(1)书面申请并填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
(2)外汇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材料;
(3)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核准文件或证书;
(5)如果发生前期费用汇出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汇出凭证;
(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03审批时限
现有规定并未明确外管局审批时限,根据各地外管局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正常情况下,外管局受理申请材料后在20-25个工作日内核发外汇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