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检是出口商品的产方、买方或第三方在特定条件下,利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依据合同、标准或国内外法律法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包装、安全及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并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或出具相关证书以维护双方权益、解决争议并便于商品交接结算的活动。
二、需要商检的货物分类
客户要求商检的货物:为确保收到的货物与合同一致,客户会要求办理商检并出具商检单。
中国需要法检的货物:部分出口货物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在出口前进行商检。
进口国需要法检的货物:进口国可能对中国出口的某些货物规定必须检验,检验可以在中国或进口地进行。
三、出口商检程序
商检机构受理报验:报检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相关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等。商检机构审查合格后受理报验,否则要求补充或修改。
抽样:商检机构派员根据货物形态随机取样,报验人配合做好抽样工作。
检验:检验部门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形式包括商检自验、共同检验等。
签发证书:检验合格的商品,商检机构签发检验证书或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凭此证书或放行通知单报关出口。
四、商检机构受理鉴定范围
商检机构受理的鉴定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鉴定;进出口商品的监视转载和监视卸载;进出口商品运载工具的适载鉴定;集装箱及集装箱货物鉴定;进出口商品的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抽取并铅封各类样品;签发价值证书及其他鉴定证书等。
深圳中外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醒:出口商在办理商检时,应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单证和资料,配合商检机构的工作,确保出口商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以维护双方权益并顺利完成出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