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翻唱是否需要版权,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如果普通人翻唱歌曲是为一般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没有盈利目的,那么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即不需要版权。但需要注意的是,翻唱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如果普通人翻唱歌曲是用于商业用途或者以盈利为目的,如参加商业比赛、电视直播、拍摄MV、在酒吧演唱、将翻唱视频上传到网络等,则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即需要版权。否则将涉及侵犯著作权,需要对被侵权人的损失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1、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等作品。
2、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第24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4、第48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普通人翻唱的音乐作品往往是不需要版权,如果翻唱的音乐作品用于商业用途产生一定的价值等等,则需要购买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