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等7项国家标准,初步构建我国VOCs源头防控体系。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属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是强制执行的安全环保类标准,应用范围极为广泛。所有该类产品的生产企业、使用单位以及检测定机构等均应以该标准作为出厂控制、招标采购、质量认证、市场监督的依据。该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和产品质量提升有积极作用,它倡导企业将绿色、环保、安全的理念融入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而促进胶粘剂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健康发展。
一、以下内容为: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详细介绍:
1,更新简要:
• 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替代GB/T33372-2016,新标准修改了定义、胶黏剂中VOC的含量限值、测试方法,增加了定义、产品胶黏剂分类、测试方法。
2,实施日期:2020年12月1日。
3,适用范围:
• 适用于溶剂型、水基型、本体型胶凝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限定。
不适用于:
• 用作中间体或者未进入流通领域用作生产原料的胶粘剂。
• 用于任何研究与开发、质量保证或分析实验室中试验或者评估的胶粘剂。
• 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胶粘剂。
• 材料粘接时应用的特殊功能性表面处理剂。
通常水基型胶粘剂和本体型胶粘剂为低voc型胶黏剂。
4,管控项目:
• 总VOC
建筑胶粘剂与鞋和箱包用胶粘剂需满足:
• 苯系(苯、甲苯、二甲苯),卤代烃总和,甲苯二异氰酸酯,游离甲醛 (GB30982 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或 GB19340鞋和箱包用胶粘剂)。
5,产品抽样:
• 同一批样品中随机抽取三份样品,每份样品不少于0.5kg。
• 抽取的三份样品中取一份样品,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如果所有项目测试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定合格,如果有一项结果未达本标准要求时对 其余两个样品进行复测,如果复制结果合格则判定为合格,仍有一个样品未到达,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不合格。
6,包装要求:
• 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焦点产品, 应在包装或者产品上明示产品符合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