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安全的CTR011/2011技术条例:主要定义
在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目前为欧亚经济联盟)关税同盟框架内通过的关于电梯安全的CUTR011/2011号技术条例。2011年10月18日,海关联盟委员会于2013年2月n15日生效。
范围和相关产品
海关联盟(目前为欧亚经济联盟)的这一技术条例适用于在轴、船舶和其他船只、飞机、海上勘探和钻井平台等中使用的货运和客运电梯。及其安全装置,即缓冲器、速度控制器、锁定装置、捕获器等。
市场启动
在将电梯及其部件投放市场之前,制造商/代表应:
遵守CTR011/2011号技术条例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申请合格评定程序
取得合格证明书/合格声明,并确保后者包括在产品中
确保产品带有EAC标志
实际上,在结关后进入关税同盟市场的任何产品(销售点和试运行点)都应包括合格证书/申报的原件/经核证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