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防护设备安全的CUTR019/2011号技术条例:主要定义
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海关联盟通过的关于个人防护设备安全的CUTR019/2011号技术条例。关税同盟委员会2011年9月n12日第878号决议于2012年6月n1日v恢复生效。
范围和相关产品:
1.机械因素的个体保护手段
2.个人保护手段
3.辐射的个别防护因素的手段(电离辐射外部物质和放射性)
4.个人防护手段和高温(或)低温
5.高和(或)低冲击热弧、电离辐射、被电流击败,以及静态冲击
6.能见度特别服装
7.个人保护综合体的手段
8.个人保护方法
市场启动
在将产品/设备投放市场之前,制造商/代表应:
遵守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CTR019/2011号技术条例)
适用合格评定程序
取得证书:合格声明,并确保产品中包括合格声明。
确保产品带有EAC标志
实际上,在结关后进入关税同盟市场的任何产品(销售点和试运行点)都应包括合格证书/申报的原件/经核证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