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之间的差异

更新:2024-05-15 09:00 发布者IP:120.229.80.54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深圳市励友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推广部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深圳市励友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保税仓储,出口报关,进口清关,一日游,转厂
所在地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综合保税区兰竹西路12号裕灿工业园B3栋201-501楼 肖经理
联系电话
13713858995
手机
13713858995
报关销售经理
肖成泽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13713858995,13530313119

产品详细介绍

加工贸易,是指"两头在外”,即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统称料件),经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开展加工贸易,需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账)册。

一般贸易

(1)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后者量少,略);

(2)成品出口时,一般免征关税;同时,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如果有征退税率差的部分,则需要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不予退税。即:不予退税计入成本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于(征税率-退税率)×出口货物离岸价格。

加工贸易

(1)原材料进口时,可缓征关税、增值税;

(2)成品出口时,一般免征关税;同时成品加工增值部分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如果有征退税率差也需计入成本,不予退税。即:不予退税计入成本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于(征税率-退税率)×(出口货物离岸价-保税料件货值)

两者比较——税负差别

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加工的成品全部复出口可以直接免除:保税料件的进口关税+保税料件货值×所生产成品的征退税率差。同时,可以节省海关代征增值税的资金占用。

例:甲公司的某项业务中,进口原材料的付汇金额为100万元,原材料的关税税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13%,利用该原材料加工的成品出口不含税金额为200万元,增值税退税税率为10%,该原材料加工成产品需要消耗国内购进的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为60万元。分析该原材料以一般贸易进口和进料加工在现金收支上的差别。

一般贸易

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100万;

2、原材料关税100×5%=5万;

3、原材料进口增值税:(100+5)×13%=13.65万

4、辅料60万;

5、辅料增值税60×13%=7.8万

支出合计:100+5+13.65+60+7.8=186.45万

现金收入:

1、出口收汇:200万;

2、出口退税:200×10%=20万

收入合计:200+20=220万

现金收支净额:

220-186.45=33.55万

进料加工

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100万;

2、原材料关税0;

3、原材料进口增值税:0

4、辅料60万;

5、辅料增值税60×13%=7.8万

支出合计:100+60+7.8=167.8万

现金收入:

1、出口收汇:200万;

2、出口退税:(200-100)×10%=10万

收入合计:200+10=210万

现金收支净额:

210-167.8=42.2万

进料加工与一般贸易现金收支差别:

42.2-33.55=8.65万

8.65万元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关税+关税×增值税率,

即:100×5%+100×5%×13%=5.65万;

二是征退税率差造成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征税率-退税率)×保税料件货值等于(13%-10%)×100=3万

其中,生产企业可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免抵退税,关税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不能申请免抵退税,计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清关服务
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之间的差异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深圳市励友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推广部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