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SC主要内容
1.在全美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2.规范含铅玩具
3.玩具上加贴可追溯性标签。
4.将自愿性标准ASTM F963转化为强制性标准。
5.对某些儿童产品实行强制性第三检测n对玩具中的6种邻苯二甲酸盐实施控制
CPSIAHR4040
美国 于2008年8 月14日正式签署生效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HR4040),成为法律。该法令是自1972年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成立以来严厉的消费者保护法案。新法案除了对儿童产品中铅含量的要求更为严格外,还对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有害物质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做出新的规定。该法案还要求建立消费品安全公共数据库,以及要求某些儿童产品在被进口到美国前必须有获该委员会认可的独立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报告。
CPSIA影响着美国所有生产、进口、分销玩具、服装和其他儿童产品及护理品的相关行业。所有制造商应该保证其产品符合该法案的所有规定、禁令、标准或者规则,在邻苯二甲酸盐含量中,除了DINP、DIDP及DNOP暂时被禁止使用,直到CHAP研究报告出台后再决定是否解禁或列为禁止使用外,DEHP、DBP及BBP已被禁止使用。
CPSIA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动态
含铅或带有含铅涂料儿童产品的要求
对儿童产品所有部件的铅含量实行分阶段限制,要求在3年期限内,终将产品任何可接触部分总铅含量的限值由不得超过重量的600ppm(0.06%)降至不得超过重量的100ppm(0.01%)。
铅含量限值(总铅含量占重量的比重)
儿童产品中,非可触及成分除外
不超过600ppm(0.06%),法规颁布日期180天后起(2009年2月10日)
不超过300ppm(0.03%),法规颁布日期1年后起(2009年8月14日)
不超过100ppm(0.01%),法规颁布日期3年后起(2011年8月14日)
儿童产品和玩具所涂含铅油漆
不超过90ppm(0.009%),法规颁布日期1年后(2009年8月14日)
针对某些儿童产品的强制第三方测试要求:
法规生效90天后起(2008年11月12日),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和自有品牌商必须
—-将产品送交有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相关测试
—-出具证书,证明产品符合适用的标准或法规
—-具体要强制的产品信息、测试机构要求和时间要求,请关注EBO相关的技术文件更新
儿童产品可追溯标签的要求
法规生效1年后起(2009年8月14日),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在其产品及相关包装上加贴性清晰醒目的标志,使消费者可以辨别和确定制造商的名称、生产日期和产地,以及其他相关生产信息,从而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除非该产品符合该法规或标准适用的安全要求或标准,严禁消费品广告或所述产品的标签及包装包含消费品安全法规或自愿性消费品安全标准方面的指称信息。
禁止销售某些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