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反结关申请不太明白,实际操作会发生在什么时候?
A:反结关申请通常发生在海关完成结关流程之后。例如,当船务代理发现海关关封数据有误时,需向本港海关发起反结关申请,以便在数据修正后进行相应的更改操作。
Q:结关申请是否要装卸货完毕才能发送?
A:结关申请原则上应在相关登临作业完成、单证申报状态为放行且货物装卸工作全部结束后发送。此时,船舶处于可进境解除监管或离港的状态,方可申请结关。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结关完成,相关数据将不可再更改。
Q:兼营船舶内外贸转换该如何申报?
A:为适应兼营船舶的需求,船舶监管类型将新增兼营性质。对于外转内的申报,应在进港单证报中进行;而内转外的申报则需在出港航行计划中完成。
Q:离港船舶要修改目的港是先取消航次再重新发送新目的港,还是可以直接重新发送新目的港修改报文?
A:在新的申报逻辑下,若离港单证报尚未发送,船舶可直接重新发送离港动态以修改目的港。若存在其他需要修改的申报项或存在不确定情况,建议取消原有航次并重新进行申报。
Q:沿海空箱调运申报在无纸化监管后,码头港区该如何获知海关已放行并操作调箱?
A:目前,码头尚无法直接获取空箱调运的电子放行信息。实际操作中应以申报地海关的具体操作为准。例如,某些海关可能会沿用纸质箱单加盖验讫章的形式来通知码头进行空箱调运。
Q:征收吨税的三联单(吨税申请书、国籍证书、吨位证书)纸质版的是否依然需要提交?
A:根据船舶监管无纸化的公告内容,并未提及船舶吨税征收操作的变化。船舶吨税征收所需的纸质申请和证明材料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但原先在办理船舶进出手续时需提供的吨税执照复件现已不再必要。如需核实船舶是否持有有效吨税执照,可在申报时申请核验电子吨税执照。
Q:无纸化监管后还需要哪些纸面材料?
A:实施了无纸化监管,但仍有部分纸面材料是必需的。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入出境证书、船务代理企业及船舶备案审核更改的关键证明材料、海关退单或删单操作的申请材料、吨税免征等特殊情况说明材料,以及因系统传输故障或其他海关监管需要而提交的纸质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