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关区都有哪些?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关区已经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等海关进行。为了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发展,海关总署于2020年9月扩大了试点范围,新增了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些新增的试点关区企业可以享受到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一次登记、一点对接、允许转关、优先查验、便利退货管理等,从而更好地释放政策红利,促进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
2、我公司要进口一批货物,但是无法确定HS编码,可以向海关申请预先归类咨询服务吗?
对于无法确定HS编码的进口货物,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预先归类咨询服务。根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持有装运前质量安全预评估证明的进口商品,以及拟进口商品的样品,均可以向拟进口地直属海关提出预先归类咨询服务申请。这一服务旨在帮助企业准确归类进口货物,避免潜在的风险和纠纷。
3、我公司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货物,企业可以先内销后征税吗?
对于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的货物,企业确实可以采用集中纳税模式办理内销手续。根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是指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先行内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这一政策允许企业先内销后征税,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同时,企业需要事先向海关提交相关情况表备案,并按规定提供相应担保。
4、我想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海外商品,请问海关对物品购买的限值有什么要求?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已经提高至人民币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提高至26000元。如果订单中只有一件商品,且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仍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但需要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这一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
,海关在跨境电商和加工贸易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企业和消费者应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合理利用政策红利,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