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红外体温计作为医疗器械,受到严格的监管要求,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合规性。以下是关于出口红外体温计时需要注意的监管要点:
1. HS编码
红外体温计对应的HS编码为9025199010,商品名称为“红外线人体测量仪”。
2. 原理构造
红外体温计利用红外温度传感器接收红外线,计算并显示温度数据。
3. 出口申报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 《出口医疗物资声明》
4. 出口检验实施
· 无需申请电子底账,可直接向海关申报出口。
· 口岸海关实施检验,不实施产地检验。
· 海关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现场合格评定和实验室检测。
5. II类管理医疗器械依据
根据《医疗设备分类目录》,红外体温计属于II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应的注册证和声明。
6. 容易混淆的产品
兽用测温枪和工业测温枪不属于医疗器械,出口时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7. 进口国(地区)要求
·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红外体温计的质量和标准要求不同,需符合目标市场的准入要求。
· 例如,美国要求FDA注册,欧盟要求CE认证,日本要求PMDA注册,韩国要求KFDA注册等。
8. 政府协议间国家检验
出口至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伊朗和也门等国家的红外体温计需申请装运前检验。
9.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 海关将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伪报、逃避检验、掺杂掺假等。
·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口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要求,确保红外体温计的质量和合规性,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应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商务部等部门发布的Zui新消息,及时调整出口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