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翻唱,才算侵权。如果翻唱人出于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进行翻唱的,属于侵权行为。如果翻唱人仅是为了教学、个人欣赏等非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认为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第四十三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四条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翻唱并录制视频传播的话,没经过事先的合法授权,会侵害词曲作者的表演者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同时还使用了伴奏,则还侵犯了录音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音乐版权有些复杂,所以导致一个很简单的行为,就会侵犯几个权利人的权利。但实际被权利人起诉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很低。现在网生内容的数量实在是太庞大了,普通的词曲版权人和唱片公司基本没能力进行全网监测自家歌曲被使用的情况,侵权行为被发现的几率极低;再加上维权成本高且耗时日久,所以权利人看到一个自然人翻唱没法确认赔偿能力的话,绝大多数时候会选择置之不理或私信你要求删了了事。
真正起诉维权的极少,除非你的翻唱视频火了。也正是因为上面的原因,抖 音、B站、全民K歌等翻唱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