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翻唱版权呢
直接翻唱。
(1)词曲创作和原唱者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这首歌完整的著作权都归创作者所有,其中表演权是一种著作权属性的权利。除了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非营利性质的演出外,没有经过权利人授权的翻唱与现场表演,包括刻录光盘唱片等行为一般情况下都属于侵权行为。
(2)词曲创作和原唱者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词曲创作者拥有著作权和表演权,因表演者为作品传播付出了创造性劳动,所以原唱者拥有表演者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进行翻唱或表演,一方面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一方面要获得表演者的许可。
对原作品进行改编或表演他人改编的作品
(1)对原作品进行改编。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若对原作进行创造性修改进行商演,则需要取得改编权的授权。
(2)表演改编后的作品。表演他人改编后的作品要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和改编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授权,如果是非营利性非商业演出性质的表演,要给作品作者署名。
虽然说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在创作完成时,权利人就拥有全部的著作权,无需申请。
但是为作品申请《作品登记证书》,类似作品的出生证明。在版权交易、维权等过程中是十分有必要的。作品登记证书是由版权局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审核认证后出具的权利归属证明材料。一旦遇到盗版侵权问题,可以及时利用作品登记证书作为举证材料,同时在各行业领域,作品离不开授权、交易等合作,有证书可以确保知晓作品原创性及权利人信息,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